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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聘任条件

时间:2011-07-05 11:21 信息来源:人事科 作者: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一、中层干部岗位聘任条件

 

(一)教学管理科室中层干部聘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3、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掌握教育教学规律,教育教学水平高,治学严谨,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在教职工当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大学本科学历,高级讲师,且任职三年以上。

6、具有带领和指导其他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备注:教务处主任、副主任,艺术教育中心主任聘任条件同上


(二)现代教育中心主任(副主任)聘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3、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掌握教育教学规律,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水平,治学严谨,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在教职工当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大学本科学历,任职高级讲师或高级实训师任职三年以上。

6、具有带领和指导其他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实验实训科主任聘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3、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掌握教育教学规律,教育教学水平高,治学严谨,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在教职工当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大学本科学历,高级讲师或高级实训师,且任职三年以上。

6、具有带领和指导其他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四)图书馆馆长聘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3、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治学严谨,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在教职工当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高级职称以上,获高级职称资格证,任职三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者。

6、能指导馆内人员进行业务工作。


(五)校办主任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3)熟悉学校各科室管理并具有一定协调能力。

(4)对上级有关政策能正确理解、分析能力强并具有一定文字、文件处理能力。

(5)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6)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7)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与周边友邻单位协调能力。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正科长职务。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副科长职务(级)2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在管理工作岗位10年以上。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六)校办副主任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熟悉学校各科室管理并具有一定协调能力。

(3)对上级有关政策能正确理解、分析能力强并具有一定文字、文件处理能力。

(4)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5)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中共党员,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管理岗位工作七年以上。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曾担任过正、副科长职务。


(七)党办主任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3)熟悉学校各科室管理并具有一定协调能力。

(4)对上级有关政策能正确理解、分析能力强并具有一定文字、文件处理能力。

(5)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6)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7)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正科长职务。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副科长职务(级)2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在管理工作岗位10年以上。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八)离退休科科长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熟悉国家的退离休相关工作政策

(3)善于与老同志及其家属沟通,并能处理离退休同志突发事件,具有一定协调能力。

(5)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6)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7)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正科长职务。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副科长职务(级)2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在管理工作岗位10年以上。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九)学生处主任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熟悉学生招生、入校、毕业、离校及学生管理相关政策。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心理学相关知识。

(4)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正科长职务。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副科长职务(级)2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在管理工作岗位10年以上。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十)学生处副主任(1)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熟悉学生招生、入校、毕业、离校及学生管理相关政策。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备心理学相关知识。

(4)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管理岗位工作七年以上。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曾担任过正、副科长职务。


(十一)学生处副主任(2)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熟悉学生招生、入校、毕业、离校及学生管理相关政策。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备心理学相关知识。

(4)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管理岗位工作七年以上。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曾担任过正、副科长职务。


(十二)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正科长职务。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副科长职务(级)2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在管理工作岗位10年以上。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十三)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管理岗位工作七年以上。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曾担任过正、副科长职务


(十四)团委书记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政治面貌中共党员,熟悉青年工作并掌握一定基础的心理学知识。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正科长职务。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副科长职务(级)2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在管理工作岗位10年以上。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十五)培训中心主任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讲师。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正科长职务。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副科长职务(级)2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在管理工作岗位10年以上。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十六)鉴定所所长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4)熟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政策法规。

(5)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讲师。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正科长职务。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副科长职务(级)2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在管理工作岗位10年以上。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十七)函授站站长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讲师。

(5)熟悉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正科长职务。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副科长职务(级)2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在管理工作岗位10年以上。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十八)函授站副站长应聘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讲师。

(5)熟悉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管理岗位工作七年以上。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曾担任过正、副科长职务。


(十九)督查室主任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3)熟悉学校各科室管理并具有一定协调能力。

(4)对上级有关政策能正确理解、分析能力强。

(5)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6)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7)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正科长职务。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副科长职务(级)2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在管理工作岗位10年以上。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十)人事科科长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政治面貌中共党员,熟悉国家人事、劳资政策。

(6)熟悉学校各科室工作,具有一定协调能力。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正科长职务。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副科长职务(级)2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在管理工作岗位10年以上。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十一)人事科副科长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3)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政治面貌中共党员,熟悉国家人事、劳资政策。

(5)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管理岗位工作七年以上。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曾担任过正、副科长职务。


(二十二)保卫科科长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与周边友邻单位协调能力。

(6)具备一定公安、安全知识。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正科长职务。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副科长职务(级)2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在管理工作岗位10年以上。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十三)保卫科副科长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3)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具备一定公安、安全知识。

(5)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管理岗位工作七年以上。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曾担任过正、副科长职务


(二十四)招就办主任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熟悉学校所办专业并了解相关工种一定的知识,能做好学生就业推荐工作。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正科长职务。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副科长职务(级)2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在管理工作岗位10年以上。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十五)招就办副主任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3)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熟悉学校所办专业并了解相关工种一定的知识,能做好学生就业推荐工作。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管理岗位工作七年以上。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曾担任过正、副科长职务。


(二十六)财务科科长聘任条件: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熟悉财务金融知识,做好领导参谋,当家理财,政策性、原则性强。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正科长职务。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副科长职务(级)2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在管理工作岗位10年以上。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教师系列岗位聘任条件

 

(一)共性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身体健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关心爱护学生,认真教书育人,有良好师德,作风正派,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

3、工作责任心强,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能承担学校安排的课程任务,有无私奉献精神。

4、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

5、现在职在编的教学人员符合我校岗位竞聘条件的都可参加竞聘。

6、教学人员具备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中职教师资格证。(1996年12月31日前参加教师资格过渡,并取得中职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限学历)

7、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符合《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2]5号文件规定,三年一度聘期任职资格审核合格。

8、专业课教师在同等的聘任条件下,“双师型”教师可优先聘任。(“双师型”教师:指两个职称都必须是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

 

(二)各岗位聘任条件

1、高级讲师(五——七级)岗位条件:

(1)应聘五级岗位应在六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首次应聘可在七级岗位任职十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现职以来,获地、厅级科研项目、课题二等奖以上。

②省级以上优秀教师。

③学科带头人或校级精品课程主持人。

④任现职以来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人员。

⑤教龄满22(含22)周年以上者。

⑥对成绩突出者可破格参与竟聘。


(2)应聘六级岗位应在七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首次应在七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现职以来,获地、厅级科研项目、课题三等奖。

②教龄满19(含19)周年以上者。

③对成绩突出者可破格参与竟聘。


(3)应聘七级岗位的条件,获高级讲师资格且在八级岗位上任职三年以上(首聘获高级讲师资格证且被聘任),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现职以来,获地、厅级科研项目、课题优秀奖。

②教龄满16(含16)周年以上者。


2、讲师(八——十级)岗位条件:

(1)应聘八级岗位应在九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首次可在十级岗位上任职六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现职以来,获地、厅级科研项目、课题、论文优秀奖。

②任现职以来获校级表彰的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党员。

③对成绩突出者可破格参与竟聘。


(2)应聘九级岗位应在十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现职以来,撰写论文并在地、厅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

②任现职以来获校级表彰的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党员。

③对成绩突出者可破格参与竟聘。


(3)应聘十级岗位的条件,获讲师资格,并在十一级岗位上任职四年以上。


3、助理讲师(十一——十二级)岗位条件:

(1)应聘十一级岗位应在十二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首次应聘应担任助理讲师二年以上),并撰写论文,其中一篇为在地、厅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


(2)应聘十二级岗位的条件,获助理讲师资格,并写出一份教学体会或经验总结性文章。


4、教员(十三级)岗位条件:

(1)获中职教师资格证。


备注:1、专业学科带头人可优先聘用。

2、确因行政岗位设置需要,必须“双肩挑”的教师,可优先聘任。


三、其它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

 

(一)共性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身体健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关心爱护学生,认真教书育人,有良好师德,作风正派,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

3、工作责任心强,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能承担学校安排的课程任务,有无私奉献精神。

4、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

5、现在职在编的教学人员符合我校岗位竞聘条件的都可参加竞聘。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实习指导教师证书或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各岗位聘任条件

1、高级岗位(五——七级)岗位条件

(1)应聘五级岗位应在六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首次可在七级岗位上任职十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现职以来,获国家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②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

③参加地厅级科研项目、课题获二等奖以上;

④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省、地厅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⑤主持校级以上教学研究任务或实训、实验基地建设;

⑥首聘教龄在22年(含22年)以上。


(2)应聘六级岗位应在七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首次应在七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奖以上;

②参加地厅级项目、课题获三等奖以上;

③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省、地厅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

④参与校级以上教学研究任务或实训、实验基地建设;

⑤首聘教龄在19年(含19年)以上。


(3)应聘七级岗位应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现职以来获地厅级科研项目、课题优秀奖以上;

②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地厅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奖以上;

③首聘教龄在16年(含16年)以上。


2、中级岗位(八——十级)岗位条件

(1)应聘八级岗位应在九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首聘可在十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②能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任职期间年度人事考核合格以上。


(2)应聘九级岗位应在十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②能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任职期间年度人事考核合格以上。


(3)应聘十级岗位应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②能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任职期间年度人事考核合格以上。


3、初级岗位(十一——十二级)岗位条件

(1)应聘十一级岗位应在十二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②能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任职期间年度人事考核合格以上。


(2)应聘十二级岗位应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②能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任职期间年度人事考核合格以上。


四、专业技术岗位破格参与竟聘条件

 

1、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不受年限限制,可参与五级、六级岗位的聘用。

①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②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③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二等奖(或同等奖项)以上;

④省属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及省级人才基地学科带头人;

⑤国家级精品课程主持人;

⑥全国优秀教师和国家教学名师;

⑦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以上。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不受年限限制,可参与八级、九级岗位的聘用。

①获厅、局级先进工作者;

②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

③参加地厅级科研项目、课题获一等奖以上;

④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地厅级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以上。


3、获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因缺岗未被聘任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直接聘入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五、行政、工勤岗位聘任条件

 

(一)行政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A、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工作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

(3)办事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能独当一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正科长职务。

(2)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曾担任过副科长职务(级)2年以上。

(3)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在管理工作岗位10年以上。

(4)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学生科长、教务科长、实习实训科、各教研室主任须具备高级职称及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5)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A、基本条件:(同上)

B、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以下其中一条:

(1)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管理岗位工作七年以上。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或曾担任过正、副科长职务。


3、九级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在十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中专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干部身份工作十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十级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首次竟聘条件应具备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干部职务的同志,近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


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人事科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