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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例会制度》

时间:2011-07-05 14:07 信息来源:校办公室 作者: 浏览次数: 分享到:

自2011年7月25日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任务书及配套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批复公布后,我校为推动示范校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认真按照项目任务书验收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达到按期完成国家示范校建设项目的验收任务,在学校党委及主管校长的高度重视及直接领导下,经学校研究决定2011年6月我校组建了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

改革与发展示范校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教学副校长直接分管、教务处主任李静为项目办主任、教务处副主任刘景丽为项目办副主任、聂祥云为项目办副主任及我校会计电算化专业、贸易经济专业、建筑施工专业、计算机应用专业、机电加工专业的五个示范专业科负责人和部分工作人员组成的项目办公室。为了又快又好的开展工作,2011年9月经项目办研究决定,特制定出贵州省贸易经济学国家示范校建设验收项目工作的《例会制度》。

一、例会时间:自2011年9月至2013年7月由示范校建设项目办公室每月第三周周三上午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召开一次会议。有特殊需要可增加会议次数。

二、例会内容:按示范校建设项目任务书总体验收方案

1、2011年9月至2012年元月主要安排各部门进行阶段性工作准备及布置总体工作。

2、2012年元月至2012年7月主要是检查前期工作准备、工作进度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

3、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例会主要是按前期工作安排检查进度、汇总资料、由项目办公室根据项目任务书检查所有工作进度及工作完成情况汇总所有资料。

三、例会要求:每次会议主题明确、记录会议内容 、会议时间、地点。 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缺席。记录参会人员姓名、例席人姓名。

 

校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