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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所费用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双证书”人才培养工作,规范学校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使各种鉴定与考试工作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审核的标准由学校财务科统一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
二、经费管理
经费开支用于以下几方面:
1、考评费、监考费、制卷费、阅卷费。
2、鉴定耗材费
3、部门办公经费
相关鉴定考试资料的征订,及考试材料的邮寄费,报送材料及领取考试试卷材料和办理证书等的相关费用,考试与鉴定日常所需办公耗材。参加鉴定考试会议,参加考务培训等的差旅费。
4、考评员、巡考员的接待费
主要用于考评员、巡考员的督考费、接待餐费等。
5、业务拓展。主要用于开展新业务调研的差旅费,联系业务接待费,及进行工作人员新业务培训及考评员培训的费用。
三、经费报销制度
严格按《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及《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报销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