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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1、监考人员的任务是:领发收送试题(卷);考前清场和检查核对考生证件;维护考场纪律;防止考生违纪舞弊;核实参考、缺考人数;填写考场情况表;装订试卷。
2、每场开考前,监考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考务办公室报到,参加考前会议,领取试题并检查试题袋是否完好,做好进入考场的准备工作。
3、监考人员在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督促考生签到和检查考生的考试证件,核对像片以及是否对号入座,宣布考场纪律和考试中的注意事项,逐个检查书桌上下有无书籍、笔记和纸张等禁带物品。
4、开考前五分钟当众验封、拆开试题袋,核对试题内容与应考科目是否一致,然后发放试题。准时宣布考试开始、试题内容一律不宣读,不解释,不作任何更改。在答卷前要提醒并检查考生把座位号、姓名、学号、学籍所在单位名称写在试卷指定位置。开考三十分钟后,分别在“考场编排表(签到表)”和“考场情况表”上填写缺考学生。
5、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不准离开考场,不准看书看报,不准吸烟和相互谈笑,不准会客,不得放任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6、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考场前后须各有一名监考人员,分工负责,流动巡视。严防考生违纪舞弊。考生离开时其答卷和草稿纸要一并收回,不得放在原位,以防其他考生抄袭。对在考场交头接耳、传递试卷以及其它违纪舞弊者,要向考生指出违纪事实,没收作弊材料。对于替考者,要扣留其考试证件将其交给考务办公室处理。
7、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令其退出考场,交考务办公室处理。
8、 考试时间结束,监考人员应立即令考生起立,将试卷扣放在桌面后退场。对不听劝阻继续答卷者按违纪处理。
9、 考生退场后,监考人员将所有试卷收好,带往指定地按考场编排顺序(座位号)装订,装订试卷的要求是:按实考人数清点试卷,杜绝漏收漏订,缺考者的试卷也应该按顺序装订;检查试卷有无特殊标记、姓名或者学号等写在试卷密封线以外或不写姓名等现象,若有应及时汇报考务办公室;按人、按试卷页码、座位号顺序逐页对齐装订线后进行装订,杜绝页码颠倒,倒装订,姓名和学号露在外面等现象,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表”。连同已装订的试卷和考场编排表(签到表)交主考验收后密封。
10、监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批评教育或撤换;情节严重者应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 监考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看书看报、打瞌睡,相互谈笑,擅离考场的;
(2) 利用监考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方便;
(3) 监考期间擅自将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的;
(4) 擅自变动考生答卷时间的;
(5) 提示或暗示考生答
校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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