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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关于教师企业实践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1-07-03 14:19 信息来源:校办公室 作者: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一、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要求及主要内容

(一)要求:

1、专业基础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及其它各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2、各专业科每年必须保证实践不低于20天时间,到与专业相关的对口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参加实践活动;

3、通过企业实践扎实有效地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4、了解我校毕业生在企业生产、生活、实习情况。

(二)内容:

1、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

2、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3、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

4、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相关专业教材,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5、尽量参与企业技术革新或给与企业技术支持。

二、教师到企业实践的主要形式与组织管理

1、主要形式:教师到企业实践,可根据培训需求和客观条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

(1)到企业生产现场考察观摩;

(2)接受企业组织技能培训;

(3)在企业生产或培训岗位上操作演练;

(4)参与企业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

(5)选派专业教师参与学生企业实习管理和指导等。

2、组织管理:   

(1)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由专业科和企业共同拟定实践计划,并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考核和记录制度;  

(2)教师到企业实践具体工作根据每一学期(或一学年)的教学计划由专业科有计划、有目的负责安排;

(3)教师到企业实践统一由校企双方统一组织实施及管理。

三、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实施、考核及奖励

实施:专业科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教学安排,在当年年末之前制订出次年本部门教师到企业实践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报送学校教务处汇总后,提交主管校领导审定并列入学校培训计划,专业科按照计划具体组织实施。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完成后将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备案,并作为学校推荐教师评聘职称的条件之一。

考核:教师到企业实践结束后由校企双方出据考核材料,事项如下:

(1)考核形式:实行二级考核:一是企业和专业科共同对实践老师进行考核;二是教务处对专业科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教师在企业的调研分析报告,掌握企业对学生的要求具体内容,企业希望我校加强学生哪些方面的培养,教师出勤,实践培训任务(项目)完成情况,知识、技能、业务,实践报告(总结),企业评价等内容进行。

奖励及津贴补助:教师在企业实践锻炼期间,经考核合格后,每天按照80元标准进行补贴。


 

要求一:专业科填写教师企业实践情况统计表

要求二:教师企业实践报告书

要求三:教师企业实践写实性工作日志(请用笔记本记录每天实践内容及收获、感受)


 

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示范校建设项目办

2011年7月3日

附表


 

教师假期到企业实践情况统计表


教师企业实践报告书

专业科将此表和教师企业实践写实性工作日志交教务处检查备案

校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