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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方案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
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方案
为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2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做好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函〔2019〕5号)要求及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为全省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退役军人办发〔2019〕1号)要求,现就扎实做好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光荣牌悬挂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悬挂对象
悬挂光荣牌的对象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
一是积极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二是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
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
二、工作原则
悬挂光荣牌工作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注重增强悬挂的仪式感,做到庄重简朴。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悬挂光荣牌家庭的光荣感、荣誉感,进一步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光荣牌的悬挂位置应尊重悬挂家庭的意愿,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因建筑结构、材质等因素不适合悬挂的,可在客厅醒目位置摆放。
三、工作落实
按照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为全省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退役军人办发〔2019〕1号)的要求,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由学院党委牵头,组织人事处组织开展光荣牌的悬挂工作。具体悬挂安排如下:
2、离退休军转干部、退役军人光荣牌悬挂由离退休部门负责。
3、悬挂时间: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悬挂工作,5月10前报送悬挂总结,确保悬挂对象不错不漏、悬挂工作有序推进。
四、总结完善
对悬挂光荣牌工作进行总结完善,认真填写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光荣牌发放登记表,确保悬挂对象准确、档案齐全、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按时圆满完成悬挂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悬挂光荣牌是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是盛大而庄严的国家行动。学院党委应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悬挂光荣牌对象准确、档案齐全、按时完成。要结合悬挂工作,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举行一次光荣牌悬挂启动仪式、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代表座谈一次、对单位内悬挂对象家庭走访一遍、对系统录入的对象信息复核审查一遍,深入了解广大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的生活状况,检查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注重协调配合。悬挂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学院组织人事、离退休、武装部、后勤等部门要强化沟通协调,紧密配合,通力协作,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推进光荣牌悬挂工作。要做好信息比对核实,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精准服务对象,实现悬挂光荣牌与信息采集相互促进,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础。
(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学院网站、简报等渠道对悬挂光荣牌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增强悬挂光荣牌家庭的光荣感、荣誉感。
附:1、在职军转干部、退役军人光荣牌悬挂名单
2、离退休军转干部、退役军人光荣牌悬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