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关于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河滨校区、茶店校区资产盘活合作方的公告

信息来源: 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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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推动校区资源高效利用与可持续发展,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河滨校区、茶店校区资产盘活合作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方基本情况

征集方为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主要承担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技术研发与社会服务等职能,现有清镇校区、河滨校区、茶店校区三个校区。

二、拟征集合作资产概况

(一)河滨校区:位于贵阳市南明区瑞金南路121号,土地面积约30亩,房屋建筑面积约8393㎡。校区内现有房屋及构筑物若干,包括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后勤保障用房等,配套设施完善,具备开展教育培训、文化创意、产学研合作等相关业态的基础条件。

(二)茶店校区:位于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304号,土地总面积约70亩,房屋建筑面积约10839㎡。校区内拥有各类闲置及低效使用资产,涵盖房屋建筑、场地、附属设施等,适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社区服务、特色商业配套、校企合作实训基地等项目。

现阶段为合作方意向征集阶段,仅对拟征集合作校区进行推介,接受意向合作方咨询与洽谈,介绍中的数据仅供参考,以最终实际数据为准。

三、合作方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

(二)信用状况: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无拖欠款项、合同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

(三)资金实力:具备与合作项目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能够满足资产盘活过程中的前期投入、运营资金等需求,提供相应的资金证明或资信评估报告。

(四)运营能力:拥有丰富的资产运营、项目管理经验,具备与合作业态相适应的专业团队和技术能力,过往有成功的资产盘活、校企合作或相关项目运营案例者优先。

四、合作方式及内容

学院鼓励各类合法合规、富有创新性的合作模式,具体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校企合作办学:联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学历教育辅助项目等,发挥学院专业优势与合作方运营优势,实现资源互补。

(二)资产租赁运营:在合规前提下,对校区闲置资产进行租赁运营,合作方负责业态规划、招商及日常管理,学院按约定收取收益。

(三)合作开发运营:共同对资产进行升级改造、功能优化,开展文化创意、社区服务、便民商业、康养配套等符合校园定位的项目运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四)其他合作模式:符合国有资产盘活要求、有利于学院发展的其他合作方式,可由意向合作方另行提出方案,双方协商确定。

合作内容需突出公益性与经营性平衡,优先保障师生需求及校园公共服务功能,不得开展低俗化、高污染、高风险及与教育事业相悖的业态。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材料:

1.合作意向函:明确意向合作模式、合作项目方案、预期效益、合作期限及相关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2.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合作方实力证明:过往成功项目案例证明(合同、验收报告等)、专业团队介绍。

4.合作方案:包括项目定位、运营计划、资金投入计划、收益分配方案、风险防控措施、校园服务保障方案等详细内容。

以上材料需提供PDF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所提供材料需真实、完整、准确,若存在虚假信息,取消报名资格。

(二)邮件格式:

邮件标题:【校区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箱:spgcgzc@163.com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意向合作方应自行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合作决策,自行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及费用(包括尽职调查、方案编制等费用)。

(三)信息披露期间,学院接受意向合作方咨询,协助开展尽职调查,但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

(四)若信息披露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合作方,学院可延长信息披露期限或变更合作条件后重新征集。

(五)合作过程中,双方需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确保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合作收益按规定纳入学院预算管理。

(六)本公告仅为意向性征集公告,当前阶段也仅为合作方意向征集阶段,本公告及意向征集阶段所做推宣、介绍等均不构成任何承诺,本公告相关资产最终是否能够纳入资产盘活范围以及最终合作方及合作方式的确定等,学院将按照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上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报批、审核及其他相关程序方能确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资产管理处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851-85962686  18932010326

电子邮箱:spgcgzc@163.com

学院官网:https://www.gzspzy.cn/

特此公告。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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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柴永生
一审一校: 刘少林
二审二校: 王东浩
三审三校: 蒙焕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