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信息公开

规章制度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校园资讯>信息公开>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控制有关规定

时间:2011-07-05 10:24 信息来源:校办公室 作者: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全面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现将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指标通报制度,必须按时填报《职业技能鉴定质量通报指标》(附件1)。同时,要建立奖惩通报机制,对优秀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评估不合格或严重违规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惩处。

  二、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本所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机构,并配备或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同时,要设立并公布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电话或网址,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认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工作。结合本所和考评人员年检工作,开展一次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活动。要按照《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制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并做好自查工作。

  四、对职业技能鉴定要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考核前,本所要向社会公开鉴定的职业、等级、时间、地点、申报条件及办法、收费标准等;考核中,考评人员和考评组长以及监考人员要在考场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考评人员和考评组长要在考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考核后,鉴定所负责人要在上报的考生成绩名册上签字确认、职业资格证书经办人和批准人在证书办理表上签名确认。

  五、认真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制度。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要求,以现场督考为重点,采用行政部门负? style="FONT-SIZE: 10pt; COLOR: black; FONT-FAMILY: Simsun">“先审批、后开会的程序执行。一、二类会议的审批程序、会议规模、会期等,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和制度的通知》黔府发〔2012

上一篇: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岗位说明书4

下一篇: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