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3—2014年学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各团支部、各班主任: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校团员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校团委的组织下,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各支部和全体团员创先争优,为促进学校的发展做出了成绩和贡献。为进一步增强学校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力,推动基层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在新时期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再创业绩,经校党委批准,学校团委将在“五·四”来临之际,表彰一批本学年度的“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凡学校各支部团员、团干部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班级政治学习和学校各项活动。
2、以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出色完成团组织分配的任务,成绩显著;
3、在社会生活中,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风尚,见义勇为、敢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4、在学习、工作、劳动和各种社会活动中起团员的表率作用。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积极组织并带头参加班级政治学习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2、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知识,在共青团工作中,作风扎实,勇于创新,成绩显著;
3、不计较个人得失,公道正派,团结同学,有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名额
本次表彰优秀团员、团干部数名(名额分配请看表格,若人数有误,请与校团委联系)。
四、评选办法:
各支部按分配和评选条件,广泛征求支部团员的意见,经支部会与班主任同意后报校团委审批。
五、上报时间:
各支部须在4月23日(星期三)前将评选名单报校团委审查,逾期不上报名单的支部,按自动弃权处理,希望各支部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共青团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委员会
二O一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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